【“四个评价”笔谈(6)】刘海峰 ​李木洲:构建“四位一体”功能互补的教育评价新体系

刘海峰 ​李木洲 中国考试

编者按:2020年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这是继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提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后指导教育评价改革的又一份纲领性文件。为深入探讨《方案》提出的“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简称“四个评价”),本刊邀请专家围绕“四个评价”展开笔谈,同时欢迎广大专家学者就此问题展开更广泛的讨论。



作者:

刘海峰,浙江大学科举学与考试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
李木洲,浙江大学科举学与考试研究中心研究员。


原文刊载于《中国考试》2020年第9期第1—4页。



摘要:教育评价改革是教育改革的“牛鼻子”。当前,“唯分数、唯升学、唯论文、唯文凭、唯帽子”的评价体系是制约我国教育发展与创新、人才培养与成长的主要因素,因此破“五唯”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目标。教育评价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它需要基于制度顶层设计思维,从教育评价改革的系统性规定与结构性要求出发,着力构建以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为核心的“四位一体”功能互补的教育评价新体系。



关键词:教育评价改革;破“五唯”;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


  教育评价是对教育过程和结果的描述与价值判断[1],它对教育评价对象具有重要的利害性与导向性,不仅影响着教育生态的健康状况,而且决定着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因此,教育评价改革是教育改革的“牛鼻子”。2018年9月,全国教育大会明确提出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2]。2020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对我国新时代要构建什么样的教育评价体系作出明确回答,即:要遵循教育规律,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以下简称“四个评价”),着力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以下简称“五唯”)的顽瘴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3]。可见,围绕破除“五唯”评价旧体系,构建“四个评价”一体化的教育评价新体系,是未来一个时期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理论与实践议题。

 1

破“五唯”: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改革的主要目标

  考试作为教育评价的重要形式,源起于我国。我国古代的科举考试,更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制度化、系统化的教育评价活动。因此,从教育评价实践来看,我国具有悠久的教育评价历史。然而,从教育评价理论的视角来看,教育评价又是一个近代的舶来品,它源于西方的教育测验运动——20世纪20年代,美国为了改革传统考试主观、片面、狭窄的弊端,使考试客观化、标准化、量化、科学化等而开展的改革考试方法的运动[4]。纵观西方教育评价理论发展史,其大致历经了4个主要阶段:推崇标准化测验的测量阶段,追求教育结果与教育目标一致性的描述阶段,注重服务教育决策和教育价值多元的判断阶段,以及强调共同参与和质性评价的建构阶段。分析教育评价理论发展每一阶段的标志性特点,不难发现,教育评价理论发展阶段的递进,表面上是后一阶段对前一阶段的批判、否定与改进,实质上是教育评价理念和教育评价技术不断革新的结果。可见,教育评价具有一定的历史性与阶段性,或者说,每一时代有每一时代的教育评价诉求。

  我国对教育评价及其理论的重视始于20世纪80年代,总的来说起步较晚。例如,高考的标准化改革1985年才开始在广东试验,后经过山东、辽宁、广西等省市的试验推广,直到1991年才在全国范围内实现高考命题、试卷评阅、考务管理及分数解释等的标准化改造。在标准化考试的改革中,主要焦点集中在考试内容的确定和考试分数的产生上;但是长期以来,考试分数的使用存在许多非常不科学的现象,考试分数的作用被推到了极致,从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唯分数现象。有学者指出:“‘五唯’评价体系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在过去中国处于赶超式发展阶段,选择一些易感易见、易赶易超的数量化、客观化的外在标杆性指标和标准,有其历史阶段性。这种评价标准,更多地适用于培养和选拔追赶型的标准化人才,却不适应于培养和选拔创新型和超越性人才。”[5]时至今日,我国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在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同时,国际竞争形势也发生巨大变化,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都面临重大转型,为此,迫切需要教育领域作出积极回应,以满足国家和社会现实发展对各级各类人才的新诉求。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新时代新形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教育和学习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可见,构建新的教育评价体系是国家新形势下的时代呼唤。

  当前,“五唯”评价体系已成为制约我国教育发展与创新、人才培养与成长的主要因素,因此,破除“五唯”评价体系是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目标。“五唯”是以“分数、升学、文凭、论文、帽子”为主要目标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尽管其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对推动我国实现基础教育义务化、中等教育普及化和高等教育大众化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是,在“五唯”评价标准的长期主导下,国家整个教育系统在相当程度上形成了“重知识轻能力、重智育轻德育、重片面轻全面、重数量轻质量、重外在轻内在、重功利轻价值、重短效轻长远的作风和恶习”[5],抑制着教育本位的回归、素质教育的发展、教育质量的提升、创新人才的培养、原创理论的生产,以及基础性、战略性、尖端性科学技术的研发等。这种教育生态既难以满足创新、卓越、引领成为国家和社会全新战略抉择的现实诉求,也难以满足全面、个性、自由成为新时代人的进一步发展与解放的内在诉求;因此,要实现立德树人教育根本目标,必须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五唯”顽瘴痼疾,从源头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

 2

“四位一体”: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系统性规定

  破旧立新,不破不立,是制度发展的基本规律。为克服我国教育评价的历史顽疾,只有破除旧有的教育评价体系,才能构建新的教育评价体系,以达到健全教育机制、优化培养机制和改进创新机制的根本目的。作为推动落实2018年9月全国教育大会关于教育评价改革的进一步行动,《方案》不仅明确了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改革的基本任务,即破除“五唯”评价痼疾,建立科学的、符合时代要求的教育评价制度和机制,而且指明了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基本路向,即针对不同主体和不同学段、不同类型教育特点,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然而,由于教育评价体系,宏观上关系到国家教育发展大局与人才战略格局,中观上决定着教育管理模式与教育基本质量,微观上影响着教师工作投入和学生学习取向;因此,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基于制度顶层设计思维,系统构建“四个评价”一体化的制度设计与运行模式,即构建“四位一体”教育评价新体系。
  首先,“四个评价”新体系需要顶层设计。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全局,既影响教育管理的模式与目标设定、教师教学与科研的投入、学生的学习动机与选择等教育生态基本问题,又关乎“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一系列教育根本问题。因此,教育评价的改革必须做好制度顶层设计,不仅应将其纳入国家教育系统改革的整体布局之中,而且应将其作为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根本途径,这样才能系统协调与整体推进“四个评价”改革任务的落实。

  其次,“四个评价”新体系需要系统构建。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是教育评价的4种类型,涉及教育评价的理念、价值、原则、程序、目的及方法等方方面面。如何针对不同主体、不同学段和不同类型的教育特点,遵循教育基本规律、教师成长规律、科学研究规律和学生学习规律,公平而灵活地运用“四个评价”,需要系统构建与科学协同,才能引导教师职业发展与学生全面发展,才能营造风清气正与崇尚科学的教育氛围,才能发挥以评促教、以评促学、以评促发展和以评促创新的教育评价基本功能。
  再次,“四个评价”新体系需要协调运行。从“四个评价”的目标任务来看,它直指教育系统中的“五唯”顽疾,旨在解决教师评价和学生评价不科学的问题,使片面化、功利化、短效化的不良评价之风得到扭转,以促进教育常识、教育本分、教育初心和教育梦想的理性回归[6]。由于“四个评价”涉及对量化结果的运用、培养过程的描述、教育成效的评估、评价方式的选择等一系列评价理论与技术问题,且彼此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因此,“四个评价”的实施需要统筹兼顾,协调运行。

  此外,构建以“四个评价”为核心的“四位一体”教育评价新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一蹴而就。一方面,它需要从理论层面深刻认识“四个评价”,包括“四个评价”的主体、对象、内容、目标、功能及实施条件、利弊与局限等,为科学实施“四个评价”奠定扎实的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它需要从实践层面创造有利实施条件。由于“四个评价”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调整,应在深入论证、精化方案的基础上,由点及面逐步推行,防止出现新的负面评价效应。当然,重视“四个评价”的反馈与优化机制也是必要的系统性规定。

 3

功能互补: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的结构性要求

  教育评价功能是指教育评价所具有的效能或者所能发挥的积极作用,它通过教育评价的活动与结果,作用于评价对象而体现出来。一般而言,教育评价具有鉴定—选拔、导向—激励、诊断—改进、反馈—调节4种相对独立又互相联系的功能[7]。当然,对于不同类型的教育评价,其主要功能往往有所侧重,例如:结果评价的主要功能在于鉴定与选拔,过程评价的主要功能在于诊断与改进,增值评价的主要功能在于导向与激励等。《方案》首次系统提出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的教育评价改革任务,其用意在于通过不同评价实现不同功能,一是着力扭转学生评价方面存在的唯分数、唯升学的单一评价倾向,二是着力扭转教师评价方面存在的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单一评价倾向。
  然而,由于师生双方在教育过程中的高度依存关系,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之间也存在着互为影响的逻辑关联,如:学生的评价结果不仅反映学生的学习成效,也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和学校的育人质量;教师的评价导向不仅影响教师的教学与科研取向,也影响教师对学生的培养投入及学校的管理导向。单一化与简单化的功利主义评价体系,不仅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性成长,也不利于教师“敢坐冷板凳”,进而不利于原创与长效科研成果的产出。因此,从教育评价体系的改革方向来看,以“四个评价”为核心的教育评价新体系,必须充分考虑不同评价的功能互补性,也就是通过“四个评价”的综合协同运用,弥补单一评价方式存在的评价局限,以实现对教育评价对象的科学评价,尤其是对“五唯”顽疾的有效破除,以达成矫正当前教育评价体系唯分数、唯升学、唯论文、唯文凭、唯帽子的“一唯”倾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历程大体经历了从单因素改革到多因素改革,再到系统综合改革3个阶段[8]。这表明我国的教育改革不仅在实践中脱离了“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应对式改革模式,而且在理论中形成了系统化的教育改革思维与方法,是一种趋于科学与成熟的改革形态。可见,构建功能互补的教育评价新体系,既是新时代教育改革系统化与科学化的基本要求,也是新时代教育评价体系现实性与目的性的根本要求。所谓功能互补,其本质是注重发挥优势、取长补短、协调综合,以实现结构功能或整体功能的最大化。构建教育评价新体系,关键在于以问题解决为导向,明确“四个评价”的各自功能定位,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针对性作用,通过评价理念的转变、评价维度的增加、评价方式的优化和评价手段的丰富,促进良好教育生态的形成。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构建“四位一体”功能互补的教育评价新体系,还应注意处理好“四个评价”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关系。例如:高校招生录取如果摒弃高考分数,必然会导致人情关系的介入以及权力与金钱的干扰,破坏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义务教育阶段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并鼓励学生参与科研很有必要,但若将学生的“科研成果”与升学直接挂钩,则必然导致学生科研的功利化与虚假化,以致催生层出不穷的科研“拼爹”闹剧;高等教育阶段若过度抑制科研论文的功用,则必然导致高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滑坡甚至国家知识创新能力的下降。因此,要正确看待分数、文凭、论文等指标在现实制度环境下的客观作用,以防止矫枉过正。同时,应辩证地看待“四个评价”的自身功能,把握好“四个评价”之间的平衡关系,并最终通过教育评价关系的再平衡,推动我国新时代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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