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十三五” 福建基础教育篇
来源: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新闻中心 时间:2021-03-02 08:49

  “十三五”期间,全省基础教育系统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促进公平、提高质量这一主题,努力实现从“有学上”向“上好学”迈进,全省基础教育主要发展指标保持在全国高位,2020年,全省适龄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到98.81%、99.36%、97.33%,分别比2015年提高1.52、1.16、3.23个百分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以上,圆满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抓发展促公平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有新成效

  持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每万人口在园幼儿数连续十多年居全国前列,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4.52%,普惠率达92.18%,全省各级示范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超过40%。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取得新进展

  2016年全国第7个省份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在此基础上,继续提升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全省乡村小规模学校100%达到省定标准。在全国率先全面启动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超过57%的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管理标准化评估。义务教育大班额占比降至0.4%左右,比2015年下降6.3个百分点,超大班额全面消除。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到92.8%。狠抓控辍保学助力脱贫攻坚,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辍学适龄儿童100%劝返复学。

  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实现新突破

  “十三五”期间,共有70所高中实现达标晋级,公办高中三级以上达标率达90%,达标高中在校生比例达91%,省一级达标高中学校数占比达30%,省一级达标高中在校生比例达44%;遴选培育44所示范性建设高中,加大特色学校和项目培育力度。

  残疾儿童特殊教育迈上新台阶

  健全残疾儿童入学台账,落实“一人一案”分类教育安置,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历史最高水平。全面实行学前到高中阶段残疾学生“四免两补”(免学杂费、教科书费、作业本费、住宿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交通费)政策,2020年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950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费3000元,残疾学生实现拎包入学。

  抓改革提质量

  教学开放制度逐步健全

  2017年以来省级共开展教学开放活动33场,承办学校67所,参与观摩研讨教师7万名左右,有效搭建了全省教师展示自我、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交流平台。

  优质资源集群初步形成

  省级遴选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23个,保教改革建设幼儿园424所,义务教育教改示范性建设学校978所,高中课程改革基地99个,高中优质学科课程建设项目67个,形成点面结合、分级培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新格局。

  教学成果培育成效显现

  省级建立教学成果评选推广制度,参评第二届全国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获奖21项,比首届翻了近两番,获奖率居全国第五,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鼓楼区、南安市入选教育部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

  普通高中新课程平稳实施

  印发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修订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促进育人方式改革。三明市及三明九中等3所学校入选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和示范校。

  抓治理增效益

  管理机制改革持续深入

  持续推进片区管理、薄弱校“委托管理”、集团化办学、精准帮扶等改革,学校集团扩大至133个,涉及学校380所,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试点覆盖590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受益学生20.85万人;建立边远农村小规模学校附设幼儿园(班)精准帮扶工作机制,实现全覆盖、无死角。

  招生公平逐步推进

  制定出台《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推进中考中招改革平稳过渡。坚持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按不低于总招生计划的50%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城区初中政策。全面落实公民办义务教育同步招生政策,民办学校“电脑摇号”招生全面推开。

  课后服务提质扩面

  在全国较早出台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部署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试点工作。2020年,全省开展课后服务中小学校达2126所、参与学生达99.3万人,服务项目和方式不断优化,有效解除家长后顾之忧。

  达标评估敢动真格

  修订福建省达标高中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健全完善达标普通高中定期复评、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机制,有效引导学校回归办学内涵。省级为主复评一级达标高中,累计共有39所高中被限期整改或降级,做到动真碰硬促提升,社会反响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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